question-icon 买二手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还可以退吗

最近在看二手房,已经交了定金,可现在又有些犹豫不想买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之前交的定金还能不能退呀?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要是不能退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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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买二手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目的是确保双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说,如果购房者单纯因为个人改变主意不想买了,这种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购房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卖方有权没收定金。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定金是可以退还的。例如,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卖方存在欺诈行为,像故意隐瞒房屋的重大瑕疵,如房屋存在严重的结构问题等;或者存在胁迫的情形,迫使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又或者合同条款明显对购房者不公平;还有在签订定金协议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且这些问题足以影响购房决策,而在签订协议时卖方又未如实告知,在这些卖方有过错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主张退还定金。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比如突发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坏严重,无法实现购房目的,这种情况下定金也应当退还买方。并且要注意,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相关概念: 定金:是在买卖过程中,买方付给卖方的一笔资金,作为双方交易的债权担保。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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