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交定金后悔了能退定金吗
我最近交了买二手房的定金,可现在又有些后悔不想买了。心里特别纠结,不知道这定金还能不能退回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这种情况下退定金有哪些规定和办法,要是退不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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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交了定金后悔了,定金能不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比如房屋存在产权争议,或者卖方隐瞒了关键信息等,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并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要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仅仅是个人决定改变而不想买了,原则上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不过,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时约定了退款条件,那就按照约定执行。此外,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也可能达成退还定金的协议。 另外,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政府突然出台新政策,使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 总之,定金能否退还主要取决于导致交易无法继续的责任归属,以及双方事先的约定。如果想退定金,建议先和卖方友好协商,说明情况,看能否达成一致。要是协商不成,在保存好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 相关概念: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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