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找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是否可行?
我有个案子已经胜诉了,但是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判决。我知道他的住址,想上门把他带回法院,让他尽快还钱。就是不知道我自己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给自己惹麻烦,所以来问问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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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上门找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回法院这一行为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没有权力这么做的。 从法律角度来讲,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权力,执行工作需由执行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应当由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也就是说,只有法院的执行人员依据法定程序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强制手段,比如上门找被执行人并带回法院。 普通公民若自行上门找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回法院,这可能会侵犯被执行人的人身权利,还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当遇到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的情况时,正确的做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例如,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有权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还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执行人员可以上门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若被执行人仍然拒绝配合,法院还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还是要依靠法院的力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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