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高院申诉咨询时告知分法官了,这算立案了吗?
我向省高院提交了申诉,之后去咨询进展,工作人员说已经分法官了。我不太懂这是不是意味着申诉已经立案了呀?我很关心这个案子到底有没有正式进入审理流程,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算不算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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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里,要判断向省高院申诉咨询时被告知分法官了是否算立案,得先明白立案和分案的概念。立案呢,指的是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从而决定将该案件纳入审判程序。而分案是在立案之后,法院内部将已立案的案件分配给具体负责审理的法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立案都有明确的条件和程序。通常来说,申诉案件需先由法院的立案庭对申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只有当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才会予以立案。立案之后,才会进入分案环节,把案件分给具体法官。 一般情况下,当省高院告知申诉案件已经分法官,大概率是已经立案了。因为分案是以立案为前提的,法院不会对未立案的案件进行分配。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法院内部工作流程出现一些临时调整,可能会先进行分案操作,但最终又因某些原因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不予立案。所以,最准确的做法是向省高院立案庭进一步核实是否已经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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