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动办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法院主动办理取保候审通常是好事,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首先,从积极的方面来看: - **人身自由相对受限较小**: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相较于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它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后,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基本的人身自由权,不需要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例如,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继续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 - **犯罪情节可能较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这意味着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或者其人身危险性较小,对社会的潜在威胁不大。例如,一些轻微的盗窃、故意伤害(轻伤)等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等,法院可能会主动办理取保候审。 - **有机会争取缓刑**:虽然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必然会被判处缓刑,但在实践中,如果法院主动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且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在后续的审判中,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例如,对于一些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法院可能会考虑判处缓刑。 然而,取保候审也存在一些潜在的负面效应: - **需遵守严格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抵达指定地点进行报道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收押。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就可能面临这样的后果。 - **对个人声誉和信用有一定影响**:被取保候审的事实可能会被记录在案,对个人的声誉和信用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在一些就业、信贷等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或歧视。 - **保证金相关问题**: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缺乏明确规范,可能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例如,可能存在保证金退还不及时、不合理扣除等情况。 总之,法院主动办理取保候审通常是一个相对积极的信号,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仍需重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争取最好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