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违法?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六年多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心里不踏实,不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想了解下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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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六年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意味着,公司在雇佣员工后,最晚一个月内要和员工签订书面合同。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结合您的情况,公司六年多没和您签合同,自用工满一年起,就视为公司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这一年的未签订合同期间,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不过要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双倍工资的诉求,需在时效内提出。 您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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