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期间,把公司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违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发现有同事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了竞争对手,我有点担心这种行为会不会有法律问题。公司在这方面好像有一些规定,但不太明确具体情况。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公司又能采取哪些措施呢?
展开


员工在职期间把公司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公司规章制度角度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的员工手册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禁止员工将公司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且员工签署确认书知晓相关规定,那么员工违反此规定,公司可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比如予以解聘。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角度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雇佣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护雇主方的商业机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宜。对于承担保密责任的员工,雇主方可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员工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应依照约定向雇主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员工的行为涉及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这在《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中有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介绍行为本身涉及违法业务,那么介绍人也是违法的,但具体是否构成诈骗等其他犯罪,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介绍的是合法业务,拿佣金属于中介费,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员工在职期间把公司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的行为,可能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涉及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约定,若涉及违法业务还可能触犯其他法律,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