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把孩子寄养给我违法吗?
派出所联系我,说要把一个孩子寄养在我这里。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万一之后出了什么问题,我怕自己要担责。我想了解下,派出所这么操作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我接收寄养孩子会不会有法律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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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一般情况下,派出所本身并没有寄养儿童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但可能会参与协助相关儿童安置工作。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儿童福利机构是家庭寄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家庭寄养工作,并监督、指导寄养家庭依法履行寄养义务。所以,如果派出所是受儿童福利机构的委托,在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把孩子寄养给您,通常是不违法的。 不过,寄养是有严格条件和程序的。寄养家庭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比如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等等。同时,要经过申请、评估、培训、签约等一系列程序。如果没有按照这些规定来,随意进行寄养,就可能存在违法情况。 对于您来说,如果接收寄养孩子,要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您可以要求派出所提供相关委托手续和证明文件,查看寄养孩子的相关情况,并且在寄养过程中,要按照规定履行好对孩子的照料和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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