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不是违法的?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作,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心里有点没底。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看究竟合不合理,公司这样做会不会面临什么处罚,对我自身权益又有哪些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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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试用期和劳动合同的关系。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的一个阶段,目的是看看双方是否符合彼此的要求。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从法律角度讲,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试用期本身就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并非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 其次,相关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都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比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 总之,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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