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要紧吗?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作,发现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违法,会不会对我有不利影响,以及如果有问题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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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要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相对来说问题不大,用人单位只要及时补签即可。因为在这个“宽限期”内,双方还处于相互熟悉和适应的阶段。 其次,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最后,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遇到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且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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