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后对方全责不赔偿,半夜打电话这种行为违法吗?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被认定为全责,但却一直不赔偿我的损失。我很无奈,有时候会在半夜给对方打电话沟通赔偿的事,我想知道这种半夜打电话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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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撞人后对方全责不赔偿,半夜打电话这种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只是正常沟通赔偿事宜,且没有出现频繁拨打、言语骚扰、威胁等不当行为,一般不构成违法。但如果在深夜频繁打电话,对对方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干扰,那就可能涉及到骚扰及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遇到对方全责却不赔偿的情况时,你有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你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例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依照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结果,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还是不赔偿,你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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