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给予补贴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交社保,只是每月给点补贴。我就想知道这样做公司是不是违法的,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了解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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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给予补贴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首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不签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应有的权益。 其次,说说社保的问题。《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指出,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给予补贴并不能免除其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通过给予补贴而不履行签合同和交社保的义务,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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