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欠债父母有责,子债父还合法吗?
最近遇到个事儿让我挺困惑,有个朋友找我借钱,现在到还钱日子了却联系不上他。听说他家里条件还不错,我就想能不能找他父母要这笔钱,毕竟是他亲爸妈。我就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子女欠的债,父母有没有责任还,子债父还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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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欠债父母有责,子债父还”这种说法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合法的,但在特定情形下具有合法性。
首先,若子女是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父母作为监护人,其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这意味着父母有代替未成年子女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简单来说,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父母作为监护人要对他们的一些行为负责,其中就包括债务。
其次,当子女年满18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此时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这是因为成年子女和父母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就像两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有血缘关系,子女的债务就让父母来承担。
最后,若子女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要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父母没有偿还的义务。如果父母放弃继承,那么对子女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当然,如果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债务,法律也不会禁止。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确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并承担其后果的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一般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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