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不给乙方是否合法?
我前段时间和别人签了一份租赁合同,但是对方一直没把合同给我。我心里很不踏实,担心自己的权益没保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不给我合同合不合法呀?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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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不给乙方是不合法的。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基础上共同制定的,双方都应妥善保管,它是保证合同顺利执行的必要手段和前提条件。 甲方不给乙方合同,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合同,如果甲方不提供,乙方甚至有权申请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不管合同以何种形式存在,双方都应持有。 另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即使没拿到合同,合同效力一般不受影响,但乙方拿不到合同难以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乙方首先可以友好地向甲方索要合同,说明自己需要合同保障权益。要是甲方拒绝,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书面形式:就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把合同内容固定下来,像我们平常签的纸质合同,还有信件、电报这些能明确呈现合同内容的方式都算。 合同生效:就是合同开始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照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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