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并自动离职,单位扣除上月工资合法吗?
我旷工后自动离职了,现在单位要扣我上个月的工资,我觉得不太合理,但又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单位这样做到底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规定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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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并自动离职,单位扣除上月工资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工资的本质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来看,工资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一种报酬。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只要劳动者在某个月付出了正常的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该月相应的工资。例如,劳动者上个月全勤工作,完成了工作任务,单位就不能因为劳动者本月旷工离职而克扣上个月的工资。 其次,相关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制定克扣工资的规定。 另外,《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这也强调了工资支付的确定性和规范性,单位不能以旷工离职为由擅自扣除上月工资。 不过,如果劳动者旷工离职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这种赔偿不能等同于克扣上月工资。例如,劳动者因旷工导致重要项目延误,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单位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但不能直接扣除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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