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工资三个月后发合法吗
我刚从公司离职,公司说工资要三个月后发。我不太懂这合不合理,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我想知道自己在这件事上有哪些权益,要是不合法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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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工资三个月后发放一般是不合法的。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和公司结束了劳动合同关系,不管是正常离职、被辞退还是合同到期等情况,公司都应该在这个时候把你所有该得的工资一次性给你。 正常情况下,公司没有权力随意把工资发放时间延迟到三个月之后。因为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及时发放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支付周期,并且能证明该周期具有合理性,这种情况下三个月后发工资可能是合法的。但这种特殊约定相对少见,并且公司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要是遇到公司三个月后才发工资的情况,而又不属于上述特殊情况,劳动者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首先可以尝试和公司友好沟通,明确指出法律规定以及公司做法的不合理之处,要求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工资。如果沟通无效,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介入调查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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