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是否合法?
我买东西商家只给了我收据,没开发票。我有点担心这样合不合法,收据和发票作用感觉不太一样,不知道商家这么做有没有违反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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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收据和发票的概念。收据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仅仅能证明款项的收付情况,比如你给了别人钱或者收到了别人给的钱,收据可以作为一个记录。而发票则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就意味着,当商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并收取款项时,是有义务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的。 如果商家只提供收据而不开发票,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因为发票对于国家税收征管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证国家税收的足额征收。对于消费者来说,发票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比如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保修,或者在发生消费纠纷需要维权时,发票都是关键的证据。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只有收据没有发票的情况。例如,个人之间的小额交易,由于没有涉及到经营活动,可能不需要开具发票。另外,一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临时取得收入时,可能也无法开具发票,但这种情况也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如果遇到商家只给收据不给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沟通,要求其开具发票。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商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可能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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