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跟收据有什么区别?
我在日常消费中,有时候商家给我开发票,有时候给我开收据。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它们在法律上的意义和作用是不是不一样?以后我该怎么选择让商家提供哪个呢?
展开


发票和收据都是在经济活动中用于证明交易发生的凭证,但它们在法律性质、用途、开具主体、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法律性质上看,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和监督的重要依据。而收据通常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在用途方面,发票是企业记账和核算成本的合法依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只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相关成本费用才能在税前扣除。而收据一般只能作为收付款的证明,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开具主体上,发票只能由税务机关批准的特定主体开具,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据的开具主体则较为广泛,除了经营活动主体外,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也可以开具收据。 从监管角度来说,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等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监管措施。对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相比之下,收据的监管相对宽松,但对于财政性收据,财政部门也有相应的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而收据的使用和管理则依据不同的性质,遵循相应的财政或行业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