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与发票有哪些共同点?
我在和别人交易的时候,拿到过收据也拿到过发票。不太清楚这两者除了都是交易凭证外,还有啥一样的地方。想了解下收据和发票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对我来说有啥意义,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能更好处理。
展开


收据和发票都是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它们是证明交易发生的书面凭证。从定义上来说,收据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发票则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层面来看,它们有诸多共同点。首先,二者都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在交易过程中,它们都可以作为交易发生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收据和发票作为书证,当交易双方发生纠纷时,都可以被当事人用来证明交易的事实情况,比如证明一方已经支付了款项或者提供了货物、服务等。 其次,在财务管理方面,二者都需要进行妥善保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进行财务核算时,收据和发票都可能会作为记账的依据。企业要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将这些凭证记录到财务账目当中,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如果因为没有妥善保管这些凭证,导致财务记录出现问题,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或者其他法律责任。 再者,二者都要遵循一定的开具规范。开具收据和发票都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内容,包括交易的金额、时间、双方当事人等信息。如果开具虚假的收据或发票,可能会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收据的开具虽然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进行详细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必须符合诚实信用等法律原则,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