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补偿包含在在职工资里合法吗?
我和公司签了竞业协议,公司说给的工资里已经包含了竞业协议补偿。但我觉得不太对,毕竟我还在职,工资是我工作的报酬,竞业补偿应该是离职后限制我就业的补偿才对。我想知道这种把竞业协议补偿包含在在职工资里的做法到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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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补偿包含在在职工资里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约定在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自己从事相关竞争业务。而竞业协议补偿是对劳动者因遵守竞业限制约定,导致就业范围受限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工资则是劳动者为企业提供劳动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二者在性质和目的上存在显著差异。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要求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应在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而不是包含在在职期间的工资中。 最后,即使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资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但由于难以区分二者具体金额及差异,这种规定实际上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纳入工资范畴,该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若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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