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三个月不开票是否合法?
我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他们已经收了钱超过三个月了,却一直不给我开发票。我很担心这样合不合法,我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个事情,想了解下超过三个月不开票到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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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超过三个月不开票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讨论。 在我国的税收相关法律规定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了只要经营业务发生并收取款项,开具发票是收款方的法定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不过,如果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开票时间,收款方超过约定的三个月时间还未开票,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付款方不仅可以要求收款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具发票,还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从税务角度讲,虽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开票,但收款方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何时开票和申报纳税。如果故意拖延开票来延迟纳税,这就属于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可能进行罚款。 所以,如果遇到对方超过三个月不开票的情况,付款方可以先和收款方友好协商,要求其尽快开票。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以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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