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我在试用期,公司只给我发基本工资,没有其他补贴和奖金。我不太清楚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想了解下具体法律是怎么界定这种情况的。
展开


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试用期的工资有两个重要的衡量标准。 一方面,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要求。例如,若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5000元的80%,也就是4000元。如果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高于这个计算标准,那么试用期工资还应当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另一方面,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这是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的一个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工资底线。比如说,某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即使按照前面所说的比例计算出来的工资低于2000元,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2000元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等于或者高于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0%,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只发基本工资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反之,若试用期工资低于上述标准,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