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房产证是否需要夫妻两个人都去?
我和我爱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现在房产证丢了,准备去补办。我想了解下,补办房产证的时候,是必须我们夫妻两人都到场,还是说一个人去也可以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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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房产证是否需要夫妻两人都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产权的相关概念。如果这套房子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上即便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实际上也可能是双方共同拥有产权。而补办房产证,就是重新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等信息的一个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进行重大处置时,如补办房产证,理论上需要双方共同参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一方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到场,是可以委托另一方办理的。 如果要委托办理,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这个授权委托书就相当于没去的一方把办理补办房产证的权利交给了去的一方。这样,去办理的一方就可以代表夫妻双方完成补办手续。但是,如果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可能办事机构会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补办房产证时,通常只需要产权登记人去办理就可以了。因为婚前个人财产的产权归属明确,只有产权所有人对其有完全的处置权。所以,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另一方一起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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