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没有小孩是否有必要联系?
我刚和另一半办了离婚,我们没有小孩。现在他/她偶尔还会联系我,我就在想我们这种没小孩的情况,还有必要继续保持联系吗?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看待这种情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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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律并没有对离婚后没有小孩的双方是否联系作出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离了婚且没有小孩的夫妻,联系与否完全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在法律上并没有约束要求必须联系或者不能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主要聚焦在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方面。例如,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并没有涉及到离婚后双方联系的相关内容。 从法律意义上看,离婚后双方在身份关系上已经恢复到独立的个体,各自的生活、社交等方面在法律框架下不再相互捆绑。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感受和需求来决定是否要保持联系。如果双方能够友好相处,保持适度联系且不影响彼此的新生活,那么联系也并无不可;但如果一方不想继续联系,另一方也不能通过强制手段要求联系,因为这可能会侵犯到对方的人身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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