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有必要留着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了,现在离婚协议书还在我手里。我有点纠结,不知道有没有必要把它留着,留着占地方,扔了又怕以后万一有用。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协议书到底有没有必要留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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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非常有必要留着的。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双方意思表示的重要载体,明确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说明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 从实际用途来讲,保留离婚协议书有诸多好处。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之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或者对已分割财产有争议,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当初分割约定的重要证据。比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之后另一方反悔,此时离婚协议书就能证明当初的约定。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离婚协议书明确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如果抚养方需要另一方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而对方拒绝时,离婚协议书就是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有力凭证。 另外,在涉及到债务承担问题时,离婚协议书也能起到重要作用。如果债权人对债务承担提出异议,离婚协议书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债务的约定。 综上所述,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实际需求出发,离婚协议书都应该妥善保留,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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