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在研究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这两个概念有些混淆。我想了解一下,这两者到底有哪些具体的区别呢?是在限制对象、时间范围,还是其他方面存在不同?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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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虽然都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有所限制,但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义务性质不同。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竞业禁止的义务,这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履行。比如公司的董事,在任职期间就得遵守竞业禁止规定。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若事先没有约定,劳动者择业就不受此限制。 其次,限制对象有差异。竞业禁止对象主要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一般不涉及。竞业限制对象则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更广,涵盖了有保密责任的普通员工。 再者,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竞业禁止主要在董事、高管任职期间。一旦离职,通常无需再承担该义务。竞业限制是在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除劳动合同期间约定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 然后,依据的法律不同。竞业禁止主要依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竞业限制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另外,违反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董事、高管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能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最后,关于补偿问题。竞业禁止一般无需支付补偿。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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