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一天是不是必须要签劳动合同?
我刚入职新公司,公司要求入职第一天就签劳动合同,我有点疑惑。我想知道入职第一天签劳动合同是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如果不签会有什么后果,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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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第一天并非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从法律概念来讲,“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一天,从这一天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签订劳动合同是对这种劳动关系的书面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比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入职第一天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不是法律强制要求必须在这一天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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