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立遗嘱是否需要让配偶知道?
我结婚后想立个遗嘱,把自己名下一部分财产留给父母。但又担心让配偶知道后会引发家庭矛盾,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婚后立遗嘱需不需要让配偶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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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立遗嘱通常不需要让配偶知道。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了解遗嘱的定义。遗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这意味着立遗嘱是个人对自己财产的一种自主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里强调的是‘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情况比较复杂,既有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财产的所有者有权独立处分,立遗嘱时不需要配偶知晓。因为这是个人对自己合法财产的自由支配。然而,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在没有经过分割的情况下,一方不能擅自用遗嘱处分全部的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时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份额。不过,即使是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的份额,法律也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让配偶知道。但从实际角度出发,若处理共同财产份额时不告知配偶,可能会在遗嘱执行阶段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婚后立遗嘱在法律层面一般不需要配偶知道,但要注意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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