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立遗嘱将财产给父母继承算婚前财产公证吗?
我在结婚前立了一份遗嘱,写明自己的财产在去世后由父母继承。朋友说这就相当于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但我不太确定。想知道婚前立遗嘱把财产给父母继承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婚前财产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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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前立遗嘱这两个概念。婚前财产公证,指的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对各自婚前的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进行公证。简单来说,就是对婚前财产的状况和归属提前做一个官方的确认。而婚前立遗嘱,是在婚前订立一份遗嘱,表明自己去世后财产的分配方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基础。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遗嘱继承的相关内容。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是婚前立遗嘱的法律依据。 由此可见,婚前立遗嘱将财产给父母继承并不等同于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主要是对财产归属的一种确认和证明,而婚前立遗嘱侧重于对财产在去世后的分配安排。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形成前对财产状态的确定,后者是对财产未来流向的一种意愿表达。所以,婚前立遗嘱把财产给父母继承不算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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