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条一定要按手印吗?
我给别人打了张欠条,只签了名字没按手印。现在对方非说没按手印欠条不算数,要我重新写。我就想问问,打欠条是不是一定得按手印,我这没按手印的欠条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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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打欠条并非一定要按手印。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欠条的性质,它是一种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用于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欠条通常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而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都是当事人在合同书上表明同意合同内容的有效方式。 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在欠条上签了名或者盖了章,从法律上来说就已经表明其认可了欠条所记载的内容,欠条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按手印只是一种进一步确认身份和意愿的方式,但不是必需的。 在实际生活中,签名、盖章和按手印各有特点。签名是个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具有一定的辨识度;盖章在一些商业活动或者单位行为中较为常见;按手印则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能更直观地证明是本人的行为。 因此,没按手印的欠条,只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且欠条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所以,您不用担心没按手印的欠条就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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