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对方给15万,带10岁女儿走合适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对方提出给我15万,让我带着10岁的女儿走。我很纠结,不知道这样的安排对我和女儿未来好不好。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合不合理,有哪些需要注意和考虑的地方,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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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面对对方提出给15万并让带10岁女儿走这样的情况,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判断。 首先,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10岁的女儿,她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其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会被充分重视。如果女儿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您生活,这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因为法院会认为尊重孩子意愿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成长。 其次,要考虑自身抚养能力。您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保障孩子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同时,还得有固定的住所,为孩子提供稳定、安全的居住环境。另外,自身身心健康状况也很关键,并且不能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避免这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然后,说说这15万的问题。要先明确这15万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部分,那么得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总体情况,以及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合理。如果是对方额外给的抚养费,那也需要根据孩子实际生活所需、当地生活水平等判断是否足够维持孩子后续的成长所需费用。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由您带女儿,并且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法律是允许的。若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原则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 。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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