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中的核心要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而犯罪构成中的核心要件是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它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基本形式。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比如,张三为了报复李四,拿着刀直接冲向李四并将其杀害,张三就是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则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例如,王五为了盗窃仓库里的财物,在仓库放火,他知道可能会烧死在仓库值班的人,但他仍然实施了放火行为,结果导致值班人员死亡,王五对值班人员死亡的结果就是间接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以及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的损害。因果关系是指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比如,甲用刀砍乙,导致乙死亡,甲的砍人行为就是犯罪行为,乙的死亡就是犯罪结果,甲的砍人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对各种具体犯罪的客观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例如,抢劫罪要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这里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是抢劫罪的客观行为表现。 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之所以是核心要件,是因为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才能准确认定犯罪。仅有犯罪意图而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仅有犯罪行为但没有犯罪意图,都不能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