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有税前税后的说法合理吗?
出了交通事故,涉及到误工费赔偿。我对误工费有税前税后这种说法不太理解,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这到底合不合理。要是合理的话,依据是什么呢,又该怎么确定是税前还是税后赔偿呢?
展开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有税前税后的说法是合理的。首先,要明确误工费的概念,它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合理收入。 我国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失。从法律依据来讲,误工费通常按照税前工资计算,这是因为它具有补偿性质,是对劳动者实际损失的弥补。 对于误工费赔偿,分不同情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比如,小李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他在单位每月固定工资是8000元(税前),因伤请假误工2个月,单位扣发了这两个月的工资共16000元(税前),那么侵权人就应当赔偿小李16000元误工费,这里计算的就是税前收入。这是因为小李实际因误工损失的就是税前的这部分收入,赔偿是对他损失的填补。 相关概念: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差额赔偿原则: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以侵权造成的损害发生前后,受害人财产减少的差额作为计算标准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