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非要等到30号发工资这种做法合理吗?
我最近从公司离职了,公司说要等到30号才发工资,可我急需这笔钱来周转生活开销。我想知道公司这样的做法到底合不合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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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非要等到30号发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且违法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所应获得的报酬。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在员工完成离职流程后,单位就应当立即结算并支付工资,而不是拖延到某个固定日期。例如,员工在15号离职,完成离职手续后,单位就应在当天或者短时间内将工资支付给员工。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离职员工的工资不应被无故拖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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