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纱照拍了且同居一年多后,要求退还彩礼和三金合理吗?

我和对象拍了婚纱照,还在一起同居一年多了。现在对方突然要求我退还彩礼和三金,我不太理解,也不知道该不该退。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退还彩礼和三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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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这种情况下是否退还彩礼和三金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的定义。彩礼一般是指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财物。而三金通常指的是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等,也属于以结婚为附条件的赠与。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您的情况中,虽然拍了婚纱照且同居一年多,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方要求返还彩礼和三金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不过,由于双方已经同居一年多,在实际判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使用情况、有无子女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者有部分用于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等,那么这部分可能会在返还时予以扣除。 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一年多,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除非存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以离婚为条件,才有可能需要退还部分彩礼。总之,具体是否退还以及退还多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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