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劳动解除协议之后,公司要求再提交离职申请合理吗?
我和公司签署了劳动解除协议,本以为离职流程就此结束,没想到公司又要求我提交离职申请。我不太理解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担心会对自己的权益产生影响。想知道这种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我该如何应对。
展开


签署劳动解除协议之后公司要求再提交离职申请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再要求员工提交离职申请并非必要程序。因为双方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离职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协议已经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公司再要求提交离职申请,可能只是出于公司内部管理流程的需要,但从法律层面并非强制要求。 如果是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最好不要写离职申请。因为一旦写了离职申请,可能会被认定为员工自愿离职,公司就不用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这对员工的权益保护不利。例如,在一些劳动纠纷案例中,员工在公司要求下写了离职申请,后来发现自己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员工自愿离职,公司要求写离职申请,可能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员工的离职意愿和相关事宜,同时也是为了完善公司的离职手续流程,这种情况下提交离职申请相对合理。 总之,在面对公司要求提交离职申请的情况时,员工需要谨慎考虑,明确自己的离职性质和权益,避免因不当操作而损害自身利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