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务员经手的欠条客户跑了,老板让业务员承担,这样做对吗?

我是一名业务员,经手给客户打了欠条,结果现在客户跑了,老板却要求我来承担这笔欠款。我心里很委屈也很迷茫,不清楚自己该不该担这个责任。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看,老板让我承担到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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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老板让业务员承担欠款是不对的。 首先,业务员作为经办人,通常只是事项的办理人,不一定是债务主体人。比如在销售业务中,业务员开具欠条往往是履行职务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记录交易相关的欠款情况,而不是以个人身份承担债务。如果要让业务员承担责任,需要证明其是财产的使用占有人和债务责任人,但通常业务员并不具备这样的身份。 其次,从法律授权角度来看,销售人员个人自行开具的欠条并不能够有效地代表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机构,且其并不具备代表他人开具欠条的法律授权。当涉及到欠款争议问题时,销售人员本人无需为所欠款项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决定对相关方提起诉讼,那么销售人员有可能需要出庭作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所以业务员需要理解自身的权益与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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