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帮工友顶班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我私下帮工友顶了班,结果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公司以我是私自顶班为由,说不算工伤,不给我相应赔偿。我心里很委屈,也很迷茫,到底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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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帮工友顶班受伤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私自替班: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工伤。工伤认定的主体应当是单位的职工,所谓单位职工,是指依法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或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工资收入的劳动者。私自替班人员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在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报酬,虽然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伤害事故等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但由于不是单位职工,所以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A未经公司管理人员同意,私自让朋友B顶替其上班,B受伤后,因B与该工程公司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只是私自替班行为,故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对工伤认定主体的相关规定。 如果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替班: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外,即便员工私自替班,但属于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了公司的利益,且事故的发生并非源于员工的故意,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例如,未经公司领导许可帮工友顶班,在工地巡逻时被安全网内脱落的小石块砸中头部,公司也应对其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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