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是否负连带责任?
最近碰到了一件烦心事,有套房子被房主卖给了两家。现在想知道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相关方到底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哪些情况下要承担,承担的责任又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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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中,是否负连带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房屋出卖人(房东)而言,其“一房二卖”的行为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会被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这种行为构成犯罪的,还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合同履行角度,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房东一房二卖明显违背了该原则,构成违约,需要对不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照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合同成交价的差额确定。 其次,对于房屋中介,如果中介是知情的,与房东共同实施了一房二卖行为,那么中介需要负连带责任。因为这种情况下,中介与房东共同侵害了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中介为了获取更多的佣金,与房东串通,将同一套房屋卖给多个买家。反之,如房东未能察觉此类问题且事先未与中介达成相关协议或法规另有规定时,中介则无需负责。 总之,一房二卖中连带责任的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各方是否存在共同故意或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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