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人共同谋划犯罪但一人没去算危害行为吗?

我和朋友一起谋划了一件犯罪的事,当时都商量好了具体怎么做。可到行动的时候,我因为害怕就没去,朋友自己去做了。我想知道,我虽然没实际参与行动,但之前一起谋划了,这算危害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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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危害行为的概念。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在共同犯罪的场景中,它有其特殊的认定方式。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当两个人共同谋划犯罪时,这一谋划行为本身就体现了两人的共同故意。这种共同故意意味着两人对于犯罪行为的性质、目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是有认知并且达成一致的。 在你描述的情况里,你和朋友共同谋划犯罪,尽管最后你没去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但共同谋划这个前期行为已经是犯罪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共同犯罪的认定并不要求每个行为人都亲自实施了犯罪的实行行为。你参与了谋划,对整个犯罪的进程起到了推动和帮助的作用,提供了犯意和计划等,所以也构成了共同犯罪。 并且,我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不同行为人有不同的处罚规定。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参与谋划但未实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所以,虽然你没去实施具体犯罪,但共同谋划犯罪这一行为是算危害行为的,也会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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