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属于增值税纳税人?
我开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不太确定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股份有限公司到底具不具备增值税纳税人的资格,以及相关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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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纳税人的概念。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单位”涵盖了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自然包含在“单位”的范畴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生了上述条例中规定的应税行为,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例如,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自己生产或购进的货物,或者提供了如运输、餐饮、住宿等服务,又或者转让了无形资产、不动产等,这些行为都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该股份有限公司就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同时,进口货物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属于增值税纳税人,需要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只要有涉及增值税应税行为,就属于增值税纳税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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