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在探讨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而重大误解,则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一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如实告知义务。 该法第二十六条同时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劳动者隐瞒的真实情况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且这种隐瞒行为构成了欺诈,使得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是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例如,劳动者应聘司机岗位,却隐瞒了自己没有驾照的事实,这种隐瞒就与工作直接相关,用人单位基于错误认识与其签订了合同,合同可能无效。 然而,如果劳动者隐瞒的情况并非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一般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比如,劳动者在应聘行政岗位时,隐瞒了自己曾经的一些个人兴趣爱好方面的经历,这些与工作岗位并无直接关联,通常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当劳动合同的效力出现争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不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单方面说了算,而是要通过法定的途径来进行认定。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所以,即使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也能得到相应的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