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否需要公示?
我家这边要进行征地,我不太清楚征地补偿相关情况。我想知道征地补偿需不需要公示啊?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要是不公示的话,我都不知道补偿标准和具体情况,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征地补偿是需要公示的。首先,征地补偿公示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它能让被征地农民清楚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权益,避免出现补偿不透明、不合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同时,《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也明确要求,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内容。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征地的前期公告,还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都是征地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如果相关部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征地补偿公示,被征地农民有权要求其依法履行公示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