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认定书认定全责,对方是学生且没住院该怎么赔付?


在这种交通认定书认定您负全责,但对方学生未住院的情况下,赔付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害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了损害,责任方需要对受害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是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总体原则。 接下来看看具体的赔偿项目。虽然对方学生没有住院,但通常可能涉及以下几方面的赔偿。一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而花费的费用,比如去医院看门诊、检查、拿药等产生的费用。您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票据,按照实际的花费进行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是误工费,不过因为对方是学生,一般没有工作收入,所以通常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但如果该学生有兼职工作,并且能提供因事故导致兼职收入减少的证明,那么对于减少的这部分收入,您可能需要进行赔偿。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是交通费,这是指受害人为了就医或者处理事故等产生的交通费用。比如学生去医院看病坐公交、打车的费用。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 此外,如果事故造成了学生衣物、书包等物品的损坏,您也需要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在进行赔付时,建议您与对方及其家属进行友好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