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途退房房东不退剩余房租是否合法?

我租了个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但因为工作变动,住了半年就想退房。我提前跟房东说了,可房东说按照合同,剩下半年的房租不退给我。我觉得我都提前告知了,剩下房租应该退我一部分。我想知道房东这种做法合不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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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中途退房房东不退剩余房租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房屋租赁中,通常双方会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这合同就像是双方之间的“法律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了租客中途退房房东有权不退剩余房租,并且该条款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那么房东依据合同不退还房租的行为就是有依据的。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都应该遵守。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中途退房的行为属于提前终止合同,构成违约。虽然合同没说剩余房租不退,但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不过,这个违约责任并不一定就是剩余房租全部不退。一般来说,房东的损失主要是寻找新租客期间的租金损失等。所以,房东应该根据实际损失来要求赔偿,剩余房租在扣除合理损失后,应当退还给租客。 再者,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租客提前通知房东并积极协助寻找新租客,降低了房东的损失,那么房东更应该合理退还剩余房租。例如,租客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要退房,并且帮忙发布招租信息,很快找到了新租客,这种情况下房东再全部扣留剩余房租就不太合理。 最后,如果房东和租客就剩余房租退还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租客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租赁合同、聊天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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