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少付货款是否计入营业外支出?

我公司在和供应商交易时,因为一些原因少付了部分货款。现在做财务处理,不确定这少付的货款能不能计入营业外支出,我不太懂财务和税务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少付货款到底能不能计营业外支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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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款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少付货款是否计入营业外支出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营业外支出的概念。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它就像是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额外发生的一些费用,比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等。 而少付货款这种情况,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情形来分析。 如果少付货款是因为供应商给予了企业一定的债务豁免。这通常意味着供应商放弃了这部分债权,企业无需再支付相应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这种因债务豁免而少付的货款,企业应该将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而不是营业外支出。因为企业相当于额外获得了一笔利益,而不是发生了支出。 要是少付货款是由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等合理原因,企业与供应商协商后达成少付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少付的货款应冲减相应的采购成本。因为这本质上是对采购价格的调整,和营业外支出没有关系。企业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来记录采购成本即可。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少付货款是企业违约,比如延迟付款等,而供应商给予了一定的减免。此时,少付的部分其实是供应商给予的一种优惠。从会计处理的角度,这也不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冲减财务费用或者相关的负债。 所以,一般情况下,少付货款不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要根据不同的业务实质,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这样才能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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