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有一笔应付账款,由于对方公司原因不用支付了,打算把这笔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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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应付账款和营业外收入这两个概念。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看,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也就是说,增值税的征收通常与销售行为、提供应税劳务等经营活动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这个行为,并没有涉及到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等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过,虽然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可能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因为营业外收入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会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进而可能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营业外收入。所以企业需要将这部分营业外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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