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其他应付款是否需要开票?

我公司和另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给了我们一笔其他应付款。现在我不确定这笔其他应付款需不需要开发票,要是不开票会不会有税务风险之类的问题,所以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其他应付款到底需不需要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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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简单来说,就是企业除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比如企业收到了员工交来的押金,这就属于其他应付款。 关于其他应付款是否需要开票,要依据具体的业务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如果其他应付款对应的业务属于经营活动范畴,且有收款行为,那么通常是需要开票的。 例如,企业出租闲置设备,对方先支付了一笔押金作为其他应付款。当租赁期结束,企业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剩余押金退还对方,这个过程中,押金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收入,就不需要开发票。但如果企业提供了设备租赁服务并收取租金,这就属于经营活动的收入,应该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如果业务不属于经营活动,仅仅是资金的暂收、暂付,那就不需要开具发票。比如企业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企业支付这笔钱时挂其他应收款,员工回来报销后归还剩余款项,这个过程中就不存在开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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