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该如何进行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在房子分割上犯了难。这房子是婚后我们一起出钱买的,但登记在他名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判定房子的归属?是一人一半,还是会考虑其他因素?我希望能清楚了解具体的分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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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房子怎样分割,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着办,只要都同意,怎么分都行。 要是协商不成到法院离婚,就要看房子的具体情况了。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这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自己全款买了房子,那离婚时这个房子就还是他自己的。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结果分割。要是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考虑这些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是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或存在过错等情况可能会适当倾斜,同时也会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例如,男方父母出了大部分钱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这个房子可能就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了,就按照出钱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分配时按国家规定标准评估分配,包含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多种情况 。 婚前财产: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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