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还在婚姻存续期,之前我们把一笔钱借给了别人,现在我俩有点矛盾在考虑财产的事儿,我就想知道这笔借出去的钱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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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的归属问题常常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而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情况下,如果这笔借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的,那么这笔债权(也就是借出去的钱)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用婚后共同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所得的款项借给他人,那么这笔借款所形成的债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些资金本身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借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出借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存款,婚后用这笔婚前存款借给他人,并且有明确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来源于婚前账户等)能够证明该款项的来源是其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这笔借款形成的债权就属于出借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即便借款是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出借,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很难证明一方的出借行为没有得到另一方的默认或同意。除非另一方能够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借款是一方的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总之,判断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确定借款资金的来源以及是否有相关的约定或证据。如果涉及到具体的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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